公告公示

关于开展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兴城市 点击次数:186 发布时间:2021-01-15   打印本页  关闭本页

 根据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》(辽农机〔2020〕104号)要求,全面贯彻落实《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辽农机〔2018〕90号)精神,开展我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。

为保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定性,我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按照《兴城市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(2019年调整)》(附件1)政策框架合操作方式,对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“敞开补贴、应补尽补”。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适度调整,调整后的补贴范围为11大类25个小类72个品目(附件2)。补贴工作常年开展,为共同做好全民防疫工作,减少接触性申请,请各位用户积极使用手机APP,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办理。

 

附件1:

兴城市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(2019年调整).docx

附件2:

辽宁省2018-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(2020年调整).xls

兴城市农业农村局

2020年6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