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兴城市 点击次数:8 发布时间:2024-09-23 打印本页  关闭本页
通知
为全面落实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2024—2026年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辽农机〔2024〕140号)要求,规范实施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。经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我局2024年9月24日开始,全面受理全市已购置补贴机具申请。
特此通知。
兴城市农业农村局
2024年9月23日